阿巴嘎旗有名胜有风景秀丽的乌利雅斯太河,修复一新的杨都庙大主殿、雄伟壮观的宝格都山、奇峰林立的海日罕山、独具特色的明图布山“通天穿石路”、70眼泉水汇流的达楞图如河源头等。古迹有金边遗址、突厥石人墓碑、隋唐时期古墓群、浩日格山岩石画。还有从巴音查干、额尔登高毕苏木出土的犀牛化石和恐龙化石等。2006年,阿巴嘎旗辖3个镇、3个苏木:别力古台镇、查干淖尔镇、洪格尔高勒镇,那仁宝拉格苏木、吉尔嘎朗图苏木、伊和高勒苏木。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正蓝旗和多伦县境内,都发现了数量很多的古雕石人。这些石人的形态基本相似,有站毛、挤牛奶、制奶豆腐、煮手扒肉、搭蒙古包、骑马、放牧、搓毛绳、穿蒙古袍、学几句蒙语等活动,从而进一步加深了解蒙古族。阿巴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北部,东邻东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西邻苏尼特左旗,南与正蓝旗相连,北与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75公里。全旗总面积2.7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由蒙、汉、回、满等9个民族组成,其中蒙古族2.3万。全旗辖11个苏木,一个镇,煤矿、渔场、林场各一处,旗所在地巴彦查干镇是一个新兴的草原边城。阿巴嘎旗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畜牧业是主体经济,主要以牛、马、骆驼、绵羊、山羊五畜为主。盛产的牛羊肉为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主要销往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并出口到中东地区。地方优良品种“乌冉克”羊在区内外享有盛誉。工业以畜产品加工、矿产开发、民族特色手工业为主。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有种子植物426种,名贵药材200余种,野生动物几十种。矿产资源种类多,已探明的有铁、钨、煤、莹石等,储量较大,开发前景十分广阔。全旗境内风景秀丽,景致怡人,主要有美丽的乌里雅斯台,名扬区内外的佛教圣地彦都庙,全区四大淡水湖之一的呼尔查干淖尔,独具特色的明图布山“通天穿石路”,70眼泉水汇流的达楞图如河源头,古迹有“金界壕”遗址,突厥石人墓碑,隋唐时期古墓群等,特别是新发现的成吉思宝格都山,可堪称为世界奇观,极为神奇而壮观。
阿巴嘎什么债务诉讼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
北京讨债公司: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